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并安装完成后,开具发票60日内付至本次货款的80%(除增值税额),待供货完成后,办理好结算手续并开具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除增值税额)。(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支付过程进度款时,预留与票面金额一致的增值税额,待供应商纳税申报完成,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申报表,一个月内支付预留金额。末次货款支付时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预留与票面金额一致的增值税额,待供应商纳税申报完成,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申报表,6个月内支付预留金额。) 验收方式:需求方的收料人员在验收合格后,在需求方收料单上签字的实收数量为最终验收数量,并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结算方式:每月15日结算本月供货数量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