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文旅·云溪里(T42地块)项目的澎内传混凝土防水添加剂物资。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 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 5交货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龙城中央大道文旅·云溪里(T42地块)项目 6技术要求:符合《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 18445-2012中相关的技术要求,澎内传混凝土防水添加剂外观应均匀、无结块,含水率应小于等于1.5%,氯离子含量应小于等于0.1%,减水率小于8%,含气量小于等于3%,抗压强度比在7天时应大于等于100%,在28天时应大于等于100%,28天收缩率比应小于等于125%,混凝土抗渗性能的第一次抗渗压力比应大于等于200%,第二次抗渗压力比应大于等于150%,基准混凝土28天抗渗压力应为0.3-0.4MPa。 7验收方式及要求: 质量验收:材料进场应携带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澎内传混凝土防水添加剂应外观均匀,无结块、受潮现象,并取样进行第三方检测,经检测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乙方销售的货物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则该不合格货物乙方负责24小时内进行退、换,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往返运输、装卸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数量验收:以过磅后的实际数量计量收料。
1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 2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乙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乙方累计结算额达到合同金额40%时,按本项目住宅及商业用房同期市场销售价格抵顶一套房屋及车位(约110万元)。扣除抵房金额的剩余货款以建设单位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比例为前提,甲方每六个月支付乙方结算额的70%,剩余27%待工程经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后无息付清,预留3%质保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一次性返还。结算时,乙方应提供与乙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乙方原因在付款日未及时提供与乙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付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后货款两清。 3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相关联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